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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男持刀劫持人质被击毙 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

2017年3月30日  青岛合同诈骗经济犯罪专业律师   http://www.qdhtzls.com/

无锡男持刀劫持人质被击毙

8月3日下午,一男子在无锡惠山玉祁持刀劫持一女子,在警方数小时劝解无效后,犯罪嫌疑人被当场击毙,人质安全获救。记者从无锡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此前曾多次敲诈人质,此番劫持举动系犯罪嫌疑人敲诈未遂,怒意之下而为。据悉,目前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所谓要挟方法,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贪污、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腐败等相要挟。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