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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两年强奸21位留守女 强奸幼女如何判刑

2017年3月30日  青岛合同诈骗经济犯罪专业律师   http://www.qdhtzls.com/

男子两年强奸21位留守女

泗县男子魏本华在2010年出没安徽省宿州市和江苏省几个乡镇农村,利用自己改制的动物捕杀器和布袋,以捂嘴勒脖子等方式,将20多名留守女奸淫,作案多达20余起。这个现年58岁的泗县男子终于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代价。2012年2月27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魏本华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强奸幼女如何判刑

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对于建议幼女的行为,97年刑法将其规定为奸淫幼女罪,但是,2002年3月15日两高下发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刑法第236条的罪名确定为强奸罪,取消了奸淫幼女罪罪名。因此,对于奸淫幼女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认定为强奸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这里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众聚集的地方,当众奸淫幼女,一般是指有二人以上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奸淫幼女的行为。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所谓轮奸,是指二男以上出于共同强奸的故意,在同一时间,轮流对同一幼女强行奸淫的行为。轮奸,是强奸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不是独立的罪名。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作实施奸淫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如果在实施奸淫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重伤或杀死的,不属于奸淫致人重伤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