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合同诈骗经济犯罪专业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57127216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自首知识

符合什么条件才算自首?

2017年11月17日  青岛合同诈骗经济犯罪专业律师   http://www.qdhtzls.com/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