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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应按什么顺序进行?
2017年12月20日
青岛合同诈骗经济犯罪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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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应按什么顺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法庭辩论应按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
文章来源:
青岛合同诈骗经济犯罪专业律师
作者:
蒋春宁
[青岛]
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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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qdhtzls.com/art/view.asp?id=90136675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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